‹都市:穿书反派,拿捏气运之子!

第7章 你这个女儿,我认了

一时间,宋远山心里涌起一股暖流,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“林总,这……这太感谢您了!”

要是换了别人对他这么好,他肯定要怀疑对方是不是有什么别的企图。

但林霆不一样。

林氏总裁,东海首富,出了名的品行端正,这人品摆在这里,确实没什么可怀疑的。

林霆当然不知道宋远山心里在想什么。

在知道宋清歌是另一本爽文的女主角之前,他对宋远山的态度,也确实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伙伴,客气但疏远。

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
你有一个女主女儿,那你这个老丈人……咳,老父亲,我交定了。

以后有什么事都好说。

“宋总太客气了,”林霆的目光转向宋清歌,笑容里多了几分长辈的温和,“说起来,我家里那几个不成器的女儿,一个个都大学毕业了,没一个愿意来我公司上班的,都喜欢往外面那些小公司跑。”

“看见清歌这孩子,我就觉得特别亲切,就像看到自己的女儿一样。”

这番话说的真诚又自然。

宋清歌心里暖洋洋的。

从小到大,除了自己的父母,这还是第一次有一个外人,还是自己崇拜的大人物,对她表现出如此纯粹的信任和喜爱。

【叮……检测到天命女主宋清歌心中感动,好感度提升。】

【恭喜宿主,获得情绪值+345。】

林霆心里很满意,脸上不动声色。

宋远山见林霆这么真诚,也不再藏着掖着,叹了口气,把真正的原因说了出来。

“不瞒您说,林总,主要是王家那个小子,一直骚扰我们家清歌。”

“我是真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,所以才想给清歌找个靠山,一个他们王家不敢轻易招惹的地方,想来想去,整个东海市,也只有您这里最稳妥了。”

“王家?”林霆眉头轻挑了一下。

周铭不在身边,他一时想不起来是哪个王家。

不过这不重要。

“放心好了,”林霆看着宋清歌,语气不重,但每个字都很有分量,“清歌来我公司,我保她安安稳稳的,没人敢动她一根头发。”

这承诺,比什么都管用。

宋清歌这时指着桌子上的飞天茅台。

“我也要喝酒!”

宋远山皱起眉头,“你一个女孩子喝什么酒!”

“我是和林叔叔喝酒,又不是和你喝。”宋清歌撇了撇嘴巴

”确实没有女孩子不能喝酒的说法,就让她喝吧,少喝点没事,但是不能多喝.......”

林霆笑着说。

“还是林叔叔善解人意。”

宋清歌不由对林霆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微笑。

既然林霆发话,宋远山也是无奈,只能给女儿倒了一小杯........

看到杯里的酒,宋清歌心情愉悦。

当即学着职场规则,端起面前的酒杯,站了起来,小脸因为激动有些发红。

“林叔叔,我……我敬您一杯!谢谢您!”

林霆也笑着端起酒杯,跟她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。

“小姑娘家,意思一下就行了。”

宋清歌平时在家被管得很严,几乎不碰酒,今天实在是心里感激,加上看到林霆这么平易近人,胆子也大了些。

她学着父亲的样子,仰头抿了一大口。

辛辣的液体瞬间在口腔里炸开,顺着喉咙烧下去。

“咳咳咳……”

宋清歌只觉得一股怪味直冲天灵盖,整张小脸都皱成了一团,喉咙里发出一阵猛烈的咳嗽,眼泪都呛出来了。

林霆和宋远山看着她这狼狈的样子,都忍不住笑出了声。

【叮……检测到天命女主宋清歌心生幽怨。】

【恭喜宿主,获得情绪值+235。】

“不喝了!一点都不好喝!”宋清歌放下酒杯,脸颊通红,又羞又气,“真不知道你们大人怎么都喜欢喝这个。”

一顿饭的气氛变得更加轻松起来。

宋清歌彻底放下了拘谨,一边吃饭,一边不停地给林霆夹菜。

“林叔叔,您尝尝这个,这个好吃。”

“林叔叔,这个也试试。”

“别顾着给叔叔夹菜了,你自己也吃。”

林霆也乐得配合,一边吃,一边不停地夸赞宋清歌。

“还是清歌懂事听话,哪像我家里那几个,一年到头都难得回家陪我吃顿饭。”林霆抱怨的说道。

她心里很兴奋,没想到自己一直以来当成偶像的商界传奇,就坐在自己身边,还这么亲切。

成熟,稳重,有魅力,还很会照顾人。

【叮……检测到天命女主宋清歌欢喜雀跃,好感度提升。】

【恭喜宿主,获得情绪值+423。】

旁边的宋远山看着这一幕,心里有点不是滋味。

他开玩笑地抱怨道:“嘿,你这丫头,你爸我还在这儿呢,胳膊肘就往外拐了?怎么不见你给我夹菜?”

宋清歌做了个鬼脸:“谁叫您刚才笑话我来着。”

“那不是林总也一起笑了吗?”

“林叔叔笑是心疼我,您笑是看我热闹!”

宋远山哭笑不得,感觉自己才像个外人,这两人反倒更像亲父女。

不过,他心里还是高兴的。

能和林霆这样的大人物拉近关系,对女儿,对整个千达建材,都是天大的好事。

吃完饭,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。

三个人从酒店里走出来,夜风带着一丝凉意,街上已经是人来人往。

宋远山正准备跟林霆告别,让他早点回去休息。

就在这时,一个带着惊喜的声音从旁边插了进来。

“班长?真的是你啊,宋清歌!”

宋清歌下意识地扭头看去。

只见一个长相普通,身高普通,一身朴素的青年男子,一脸激动地朝她走过来。

“你是?”宋清歌皱着眉头问,完全记不得这个男的是谁。

“我是李冻啊,你的大学同学,你不记得我了?”男人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跟前,目光灼热地盯着宋清歌,时隔三年再次见到自己的梦中情人,他心中的激动难以言表。

“李冻?”宋清歌把这三个字在嘴里咬了一遍,眉头没松开。

她真的不记得。

大学四年,班里五十多号人,她能叫上名字的不超过二十个。

剩下那些,坐在教室后排,考试前借笔记的时候点头哈腰,毕业照上排在最边角。

李冻就是那些人里的一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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